自身难保
赵朴初与毛泽东曾有过以下一段精彩的对话。毛泽东问:“佛教有这么一个公式——赵朴初,即非赵朴初,是名赵朴初,有没有这个公式呀!”(简称为“佛教的三段论”)赵朴老说:“有”。毛泽东再问:“为什么?先肯定,后否定?”赵朴老说:“不是先肯定,后否定,而是同时肯定,同时否定。”
这“三段论”是佛教的“缘起性空”义理,“缘起法”不信宇宙间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祗,“泥菩萨”当然不会有通天的本领。佛教目前已经是进入“末法时代”。《涅槃经》说,此时魔鬼会披着袈裟混入各大寺庙中,毁我正法,“邪师说法,如恒河沙”。
5月27日,许齐雄先生在《泥菩萨》文章里,对“末法时代”的佛教弊病提出他的看法,本可正本清源。可惜,许先生提法的内容是值得斟酌的。
一、许先生因妙真法师友人说:“林妹妹”因为信佛,所以为了保留完整的身体,一直没有做手术。而质疑“林妹妹”信了一个许先生“所不知道的佛教”。
假如许先生以“身体,在佛教教义中只不过是一个臭皮囊。”回应“信佛”和“保留完整的身体”之间的矛盾,即使抽掉了“林妹妹”及“一直没有做手术”这两个关键词,那还勉强说得过去。可惜许先生接下来对“六度波罗蜜”及“布施”的说法及其结论是有待斟酌的。
笔者女儿5年前在北大本科第一年时也修读了《中国佛教史》,据笔者了解,其课程内容是不足以参透“六度波罗蜜”的真正义理。
姑不论“六度波罗蜜”并不是如许先生所说的“以布施的境界第一”,更不是许先生的教授所说的“布施的最高体现就是能够舍得身体”。佛陀嘱咐其弟子要“以戒为师”,因此,六度是以“持戒”为第一,见《佛说八大人觉经》(笔者曾在《南洋佛教》月刊第445及448期有万言的详细说明);而布施的最高体现在于“法布施”。
犹有进者,妙真法师“林妹妹”患病“没有做手术”,最后往生西方极乐。这只是病患者对待自己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态度,这与布施根本扯不上任何关系。
根据妙真法师的好友,红楼梦“妙玉”扮演者姬玉的转述就可证明:“她(妙真法师)看病的方式跟别人不一样,她喜欢中医,希望能保守治疗,去医院看过一次,医生要留她住院,她不愿意,就再也没有到正规的医院去过。”也就是说,选择中医,西医、意志医疗或其他的医疗方式,那是病人的选择。
无独有偶的,著名艺人,也是佛教徒的梅艳芳,对待自己的病情,也是采取同样的一种态度。这是艺人们在滚滚红尘中对人生无常有多一深层次的参透,仰或是对佛法的顿悟!
既然做不做手术与“六度”和“布施”无关,我们不妨作如下完整、不断章取义地了解妙真法师友人的整句话:“林妹妹因为信佛,所以为了保留完整的身体,(来做意志医疗、不让造业或其它)一直没有做手术。”那就不会引发许先生怀疑他“所不知道的佛教了”。
二、许先生隐晦提到的金碧辉煌寺院,指的应该是牛车水的《佛牙寺》。笔者曾在《早报》发表题为《千江有水千江月》文章中说道:“佛陀的教育要如何发展,是否要由丛林走向皇宫,试图想由此就能到达西天取得真经”,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笔者认为,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机缘成熟,就可宣化佛法。假如因为是金碧辉煌就犹豫是否“还要宣讲《金刚经》”,“如何讨论和解释庄严佛土”三段论,那才是“以色求我,以声求我”,那才是执著于肯定与否定。
三、佛教徒对佛陀舍利的尊重,笔者认为许先生的“骨头、牙齿高高地供起” 及“一把火烧剩一些骨头、牙齿后的‘他’”这一些提法是欠妥的。即使许先生对自己先人的遗骸都不会作如此轻浮地描述吧!?
假如许先生能够为佛教提出具体有效的改进方案,将会令广大佛教界受益与感恩。但是,许先生全文以隐晦的手法,不对具体事物评论,却对佛教、佛教教义、佛教高僧、佛陀舍利、佛教礼仪等等提出一些欠妥的描述,令笔者感到遗憾!
请勿据为己有
● 洪玉坤 8/6/2007
近读中国作家王朔的《我的千岁寒》,他把《金刚经》中的“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用北京话译成:“要是菩萨觉悟之后还觉得别人都晕在里头惟独我跳出来了,我和一切动物太不一样了,我名人,外号万物之灵,不但善于行动而且善于思想,别人未必我一定、必以一种——甭管什么了吧——的方式永远占有这个世界,这位兄弟就不是菩萨。”
王朔引得我哈哈大笑,不知道新加坡佛教总会高级文化研究员林明雅先生读后,会不会觉得有点儿太痞子了?
林先生6月3日曾以《自身难保》一文,回应国大中文系助理教授许齐雄5月27日在《早报星期天·想法》版上的《泥菩萨》。
佛教在东汉之际传入中国,少说也有2000年了,佛教的一些经典已经成为中华文化的养分之一,我们的成语更有不少来自佛经。所以我觉得佛典经文已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徒不应据为己有,当有人引述佛典来议事的时候,实在不必每次都要看成在“宣化佛法”,更无需提出什么具体方案。
以我读许齐雄的文章,我觉得是一名知识分子在议论社会现象,里头虽然提到金碧辉煌的佛寺、僧人、佛牙,这些事物却未必与佛教教义有关。
佛经受议论,无甚大不了
许文也许认为佛牙的问题不必深论,所以“隐晦”是对的。因为这关系到佛教史的研究,似乎那才是林明雅先生的专业。
佛牙的由来共有两种说法:
一、根据某部经说佛陀有三十二种好相,因此具足四十四根佛牙完整无缺。佛灭度后留四十颗佛牙在娑婆世界,由佛陀的儿子罗睺罗保留,分送给当时修行有成果的高僧保管珍藏。
二、根据历史记载,佛灭度后真身舍利由“八王起八塔”供养。二三百年后再由阿育王收集分成八万四千宝函分散到八万四千处供养,所以目前只有两颗佛牙留存于世,一颗在斯里兰卡、一颗在北京灵光寺。
同样是佛教的文物,近日内学堂从香港商借已故虚云和尚的百衲衣和钵盂来新展出,以身教展现一代高僧的铮铮风骨,却受到异常的冷遇。
经上说:取人家此种弃之不用与拭粪秽物差不多的衣片,洗净之后补纳成衣,故名“粪扫衣”,为十二头陀行之一。粪扫衣之功德,在于使人离贪著。
一个是银屏金屋、一个是鹑衣百结,为何同是文物,世俗却有如此大的差别待遇?难怪有人议论。这些似乎才是佛总文化研究组应该努力的方向,以释民众的学佛群疑。
林明雅说:六波罗密中以“法布施”为最高。那么在佛的舍利里面,当然是以“法身舍利”为最高,就是佛的智慧结晶、佛的法语,为何芸芸众生总爱倒回去将菩萨“宝藏化”呢?
佛经受到外道的议论,根本没什么大不了,因为释迦牟尼是修炼忍辱大法的。他老人家说:“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瞋恨。”
佛教文化研究员和大学学术人员的角色毕竟不同,并不需要样样都“正本清源”来反驳澄清。《金刚经》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既然是“非法”的东西,何劳讨论呢?
·作者是自由撰稿人
佛教经典岂能据为己有
笔者曾在5月9日的《浅析“和谐世界”的构建》文章里开头就说:“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的意思常有不同。因此,…常因为有人以现代汉语的意思来解释《论语》而出现很多误读,…同样的,《大藏经》里有一些…词汇,…也常引起误会。”
佛经另一个经常引起人们误解的重要原因,是对佛法缘起的忽略。佛经的开头必定是,“如是我闻,一时…”。说明佛陀每说一法,佛经必定要把说该法的时间背景,以及为何要说该法的因缘纪录在经首。
世人常因忽略此种因缘,导致争论不休。可见佛法的严谨性,不是由人爱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而最让人痛心的是故意歪曲佛教经典、《论语》等,然后拿来调侃佛教及把中华文化痞子行为化,而倒过来质疑佛教徒提出具体方案来宣化佛法的做法。
6月8日洪玉坤先生在其《请勿据为己有》一文中为许齐雄代言,回应笔者的《自身难保》。有人出来关心佛教,本该是欣慰的。可惜,洪先生另外牵扯出“佛教徒不应把佛典经文据为己有”的说法。
《自身难保》原文约2000字,版主因字数太长而要求裁减成1500字。所以,笔者将对佛教一些弊病的看法忍痛删除。同时,笔者在给编辑部说明《自》文选题的原因时说:“‘自身难保’除了是‘泥菩萨过江’的歇后语之外,也是说明佛教(徒)对待自己色身的态度,即色身难以保留。也说明佛教末法时代的现象。”
是歇后语,说明佛教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文化的养分之一”,无人可以据为己有。是“自身难保”,说明佛教徒对待自己的色身及宗教的态度,有上述这些原因,佛教徒那有什么能耐可以“把佛典经文据为己有”?
因此,洪文剩下来的作用,只能是岔开笔者对许齐雄的诘问。洪先生处处用“以我读许齐雄的文章,我觉得…”、“许文也许认为…”等猜测的语气来为许齐雄作辩解,俨然成为是许先生的代言人,对笔者的诘问只字不提。却一方面高谈佛经,另一方面自我解释佛经;自拉自唱,使之产生更大的混淆与牵涉到太多学术性的问题。
人有认识上的不同,那还是小事,真理越辩越明嘛!但不应该栽赃。举一个更为明显的栽赃例子就可见一斑。笔者曾说:“六度是以‘持戒’为第一,…..而布施的最高体现在于‘法布施’”。洪先生却栽赃“林明雅说:六波罗密中以‘法布施’为最高。”这是很令人遗憾的。由栽赃错误命题而展开出来的论述,又能够有多少可信度呢!?
笔者认为,人有言论自由,自然会尊重自由撰稿人洪先生选择认同是“太痞子”的自由。人更有做研究的自由,该研究什么题目,应该不需要旁人代为操心吧!
佛牙的问题,笔者在原文中有一段内容是这么说:“《佛牙寺》里舍利的真伪,这有待科学家及佛教专家研究,笔者个人不敢贸然断言”。因此,假如每一项问题都要笔者研究,那是强人所难,何况是一些笔者无法回答的问题。
了解新加坡社团运作的人都会清楚,任何总会都不可能有能耐地把该界别团体的所有事物来包办和据为己有。即使在中国这样的体制下,中国佛教协会也无法把佛教界的一切据为己有。
洪先生在引用《金刚经》“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时,对“非法”的解释很“现代化”,令人啼笑皆非。其实,这句经文的第一个“法”,指的是“出世间法”、“正法”或称之为“真谛”。“非法”指的是“世间法”或“俗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科学”。
六祖慧能禅师有偈云:“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寻兔角。”佛教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相反地,正是要通过了解科学、世间法或俗谛,才能够正本清源,才能够入世。就是要具备有出世的菩提及般若智慧,作入世之事业,这正是人间佛教所创导的方向。洪先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不相信的话,洪先生大可以直接请教国大中文系助理教授许齐雄,这无法代言;看一看在大学里的学术人员是否就如洪先生所说的那样,可以“和佛教文化研究员的角色不同”,在研究“非法”时,并不需要样样都“正本清源”,只做一个差不多先生就可以通过其学术考核?
洪先生全文中最为精彩的逻辑与伟大发明是:“佛经受到外道的议论,根本没什么大不了,因为释迦牟尼是修炼忍辱大法的。”不知洪先生会不会有一天手里也拿一部《圣经》,去找一名基督徒来刮一下耳光,然后向对方晓以耶稣基督大义;进一步调侃一下对方,要求对方再把另一边脸蛋儿也给洪先生再刮一下呢?不知洪先生会不会觉得这种行径有点儿太痞子呢?不知还会不会再哈哈大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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