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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3 January 2011

种姓的伪命题

种姓的伪命题
● 林明雅 7/5/2007

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之后,不只创立了吠陀文化,也建立了“种姓制度”。“种姓”的梵语意思是“颜色”或“品质”。雅利安人以其肤色白、品质高来区分雅利安人和非雅利安人,以便于其统治。

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职业的分化,雅利安人又把自己依次分为婆罗门、刹帝利与吠舍三个等级,再加上非雅利安人的首陀罗(贫穷的自由民,比贱民好一点),这就是印度四种姓的划分。

这种在世袭种姓制度下形成的种族歧视,直到释迦牟尼提出“四姓平等”的主张后,才给数千年来被奴役的印度人民带来一线光明。

这种分法,最早见于《梨俱吠陀》的《普鲁沙赞歌》。“当诸神分割一个原始巨人普鲁沙时,由其身体的不同部分转化成四种不同身份的人;他的嘴变成了婆罗门,他的双臂变成了剎帝利,他的双腿变成了吠舍,由其双脚生出首陀罗。”印度教这种传统的天神信仰,使他们恪守严格的种姓制度,外力难以撼动。

雅利安人的贵族优越感

套句现在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滥用说法,印度社会数千年来就在雅利安人的种姓统治与其宗教信仰的教义下创立了他们的“和谐社会”,任何破坏这种制度的行为就是破坏雅利安人的“和谐社会”。

印度—欧罗巴人与雅利安人,有着共同的祖先。1928年L.A.贝克在其著作《东方哲学简史》中曾说道:“印度的雅利安人具有一种天生的高高在上的贵族优越感,决意要统治其他一切种族。一边统治别人,一边还教导他们,顺从就是他们的天职,教导它们要卑躬屈膝,教导它们遵守法律和习俗。这种种特性在美国、加拿大的历史上及所有印度—欧罗巴人种所侵占的地方,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出现。”

        美国从1882至1943年一直实施《排华法案》,而加拿大则从1885年至1923年实施《华人移民法案》,向华人征收人头税,而从1923年至1947年也实施了《排华法案》。综合些都是贝克上述论点的最好注脚。

联合国在1966年11月9日通过决议,把每年3月21日定为“国际消除种族歧视日”。过后,加拿大在1967年也就開放移民政策,笔者才能在1970年代初成为加拿大移民。

二次大战后,继承这种“高高在上的贵族优越感”传统的美国人,又再教导发展中国家要“卑躬屈膝”,这一次教导他们要遵守人权和民主,人们可以从战后美国对外政策中看到处处都留有这种痕迹。

1973年10月加拿大总理杜鲁道第一次访问中国时,虽然杜鲁道本人对中国是友善的,但为了要满足国内“贵族优越感”的反对力量,杜鲁道循例地也向中国政府提出对中国的人权状况的批评;其中就有批评中国户口政策的不合理。

中国曾出现民族不平等政策

当时的周恩来就很睿智的回答,大意是说你要中国开放移民,加拿大准备接受多少中国移民?还问杜鲁道总理,给你2000万够不够?要知道,当年整个加拿大的总人口人也不过只有2000万。这一段往事是当年我们留学生所津津乐道的。

第二年,笔者已经可以在多伦多市唐人街的排球场上,开始看到来自广东四邑新移民的踪影。可叹的是,在1980、1990年代,当大量中国移民享受着中国强大带给海外华人地位逐渐提高的待遇,通过不同手段移民到西方之后,个别的中国新移民还不清楚海外华人百多年来遭受种族歧视的灾难与痛苦史,“汉儿学了胡儿话,站在墙下骂汉人”的现象就频频发生了。

而最令人痛心的,莫过于把“种姓”这种刺痛海外华人伤口的种族主义命题,拿来对中国政府的户口政策以及文革时的阶级分类法所产生的弊病作出批评,并冠上“政治种姓”与“经济种姓”的伪命题。

中国除了元朝蒙古统治,满清初掌政权至康熙提出满汉是一家的政策之前,也实行过一段时期的民族不平等政策;孙中山先生成立兴中会时,也提出过具有种姓口号的“驱逐鞑虏,恢复中国”。

不要将中国问题“种姓化”

        如果一定要冠上“种姓”这一个命题,并与中国拉上关系的话,中国依然存在着这一制度的地方,就在中国的台湾省内,具体表现在由民进党发起并如火如荼展开的省籍斗争、及把母体当为仇雠的“去中国化”运动。

这是彰、泉两族人移民到台湾之后几百年来“种姓”内斗的一个延续,其由来有自,容易煽动,却不易扑灭,台独分子当然晓得食髓知味,可怜的是台湾善良的老百姓。

相比之下,中共执政以来所实行民族政策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近日中国提出的“和谐社会”论述,早已远离“驱逐鞑虏”这种有种姓偏见的口号。

然而,就是有一些人,一定要把中国的一些政策冠上“政治种姓”、“经济种姓”的伪命题。今天,曾深受过种族迫害及骚乱之害的海外华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让这一些人一论再论地提出“外交种姓”、“外贸种姓”、“投资种姓”等说多了就以为是真的伪命题,把中国的问题“种姓”化。

·作者是新加坡佛教总会文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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